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王铮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豫政办[2022]1号)文件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3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通识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现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推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为目标,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合理有序地将创新创业理念融入课程相关知识点,着力塑造学生专业思想与精神、创新创业意识与品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立项说明

(一)立项原则。申报项目需结合我校学科特色,从专业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改革课程建设内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立项数量:2023年立项10门校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三)经费支持和遴选:每门课程给予10000元建设经费,结项不通过的课程终止经费支持。校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择优推荐申报校级以上“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三、课程建设内容

1.深度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和承载的创新创业教育功能。将专业特色和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合理、有序、有机相融,具体可体现在教学各环节、教学内容和教学知识点中。

2.将学科、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与创新创业理念相融合,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标准、课程教案,教学内容要包含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培养等,将创新创业理念、知识与专业课内容有机融合;要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推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向创新型人才培养转变。紧密对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以锻炼和提高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选编具有课程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以立体化、多层次的考核方式代替传统的单一考核评价,通过多种手段对学生学习全过程予以记录和衡量。

3.教学设计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元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鼓励依托申报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4.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把课程与学科竞赛、实习实训、创业实践有机结合,依托课程培育大创项目、竞赛获奖,开发课赛结合的典型课程案例。

5.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下线上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课程设计、随堂测验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6.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鼓励结合产业发展与技术特征,特别是行业需求、岗位标准与工作经验对课程知识与能力的要求,规划、设计和课程教学内容,完善课程标准。鼓励将企业真实案例、优质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建设课程应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平台或实践教学平台所开设专业课程,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二)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三年以上专业教学经验,创新创业教学、培训或实践指导经验不少于2个学期,入围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的专业课教师优先。课程组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具有较好的团队基础,团队前 3 人(含负责人)应至少有一位具有创新创业课授课经历或参加培训经历,或指导学生参加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项目、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实践经历。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具体实施。鼓励教师将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成果融入课程开发设计。

(四)各学院应于5月12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支撑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附件2)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d_zcrh@163.com。

(五)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五、结项验收

(一)课程建设期:2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

(二)“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成条件:

1.课程建设符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专创融合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专创融合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互联网+”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一个省级以上奖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62438012

地址: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商管楼511)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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