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选聘讲授《大学生创新基础》和《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1   浏览次数:次   作者:赵艳娜   复审:罗黎   终审:王铮   来源: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及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辅导员及专任教师中选聘《大学生创新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代课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教师资格要求:职员包括我校行政及教学管理部门的行政人员和辅导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学历的教职员需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职员需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工作量不足的二级学院专任教师也可申请,需参加双创学院课程组的常规教研活动,确保课程要求与进度的一致性;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跨学院代课教师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申请跨教学单位代课审批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双创学院、教务处、人事处主管同意后,将原件提交至商管楼523双创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7月13日16:00。

3.试讲安排另行通知。

4.聘期要求: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需再次参加试讲。

联系人:赵老师(0371-8591107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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