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王铮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政 策措施的通知》豫教高〔2024〕208号文件的指导意见,为持续做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选拔项目,尤其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储备与推荐工作,我校举办第七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孵化园管理中心

三、大赛要求

本次大赛将分“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职教赛道”三个赛道分别进行,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即日-11月2日)

(二)学院初赛(10月21日-11月18日)

(三)项目打磨(11月25日-12月5日)

(四)学校决赛(12月5日,暂定)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二)凡入选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学校优先推荐参加2025年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六、参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团队)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二)获奖项目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参赛资格或荣誉称号并追回证书(奖牌)。需承担法律责任者,由参赛选手(团队成员)自行负责。

(三)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均归参赛者和主、承办方所有,主、承办方可以将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对涉及以上内容的参赛作品,主、承办方有权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

(五)主、承办方有权取消违规项目的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证书(奖牌)。主、承办方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六)大赛主、承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11月19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1)、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2-2,根据学院选拔成绩排序)、项目计划书和PPT(见附件3)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10154228@QQ.com),纸质版(A4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商管楼123王老师处。注:参加创业组的项目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并提交。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大赛为契机,大力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尤其要鼓励学生树立信心,引导和鼓励他们面向基层就业、创业,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稳步开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成立院赛组织机构,落实负责人员,制定时间表,合理把握活动开展进度。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切实做好竞赛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基本情况,宣传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对个人成长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学生对创新创业大赛的认同感,提高竞赛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对竞赛的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机制,注重服务。鼓励各学院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培育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大学生做好就业、创业计划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内线:3073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孵化园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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