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王铮

各单位: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中选聘代课教师若干名,教授下学期的《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人员资格要求: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我校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本科)。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提交报名表。另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交至商管楼523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12:00。

3.试讲内容:自选《大学生职业发展》教材中有关章节内容,15分钟左右。

4.试讲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

5.聘期要求: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6.联系人及电话:胡素桂老师,内线:307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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