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校外学科、技能竞赛奖励范围调整以及申报校外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王铮

各单位: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参加校外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以及【升创字20025号】《关于我校校外学科、技能竞赛奖励工作调整的请示》签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竞赛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学科竞赛的常态化指导体系,提高学科竞赛的质量,从服务于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出发,遵循学科竞赛奖励级别认定“三优先一参考”原则,第一,高级别优先,纳入学科竞赛评估指标体系的要优先考虑;第二,高层次优先,覆盖面广和影响力大的要优先考虑;第三,高符合度优先,要体现我校特色;“一参考”为参考竞赛难度,对我校现有学科技能竞赛奖励目录进行调整,原国家级奖励级别更名为一级奖励级别,省级奖励级别更名为二级奖励级别(详见附件3、附件4)。

为顺利组织我校师生进行校外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奖励申报,现将本次申报奖励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奖励的项目条件

符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参加校外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根据奖励范围进行申报,其他情况以签呈为准。

申请奖励项目为2019年9月-2020年10月期间获奖项目,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材料申报及时间要求

1、竞赛的通知文件、学院组织参赛的通知、签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外学科、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外学科、技能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并加盖院章,有作品附获奖作品的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各2份,分装在2个档案袋中与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并交至各单位创业专员进行初审。

2、请各单位创业专员于11月5日上午将收齐后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本单位的附件2电子汇总版交至商管楼123室,其它时间不接收材料,敬请谅解。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550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不再接受申请;

2.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不接受申请。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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