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郑州市教育局第四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创新创业学院

学院

为加快我市地方高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展示高等职业教育成果,更好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应用型人才支撑,我市决定举办第四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郑州地方高职业技能竞赛郑州市教育局主办,各赛项由承办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设置

本次竞赛共设10个赛项(附件2)。

三、时间地点安排

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时间见各赛项规程(附件7),地点在各赛项承办院校(附件2)。

四、参赛对象组队报名

(一)参赛对象:原则上是开设有赛项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的职业学生报名参加比赛(“动漫赛项”尝试开放本科生参赛,具备条件的学院可组队参赛,具体事宜与承办院校联系)。参赛选手必须是2018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教师和学生须为同校在籍。

(二)组队参加技能竞赛的院校应按项目组队,通过校内选拔产生。参赛队由领队一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若干人组成,具体人数应符合项目限额要求(不设备选队员)。

(三)报名

参赛学院于9月20日前携带报名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到商管楼123报名。内容包括: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4)、参赛学生及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5)、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和省招办录取名册复印件各1份、学生及指导教师二寸照片各2张。

五、奖励办法

   竞赛将依据各赛项竞赛规程(附件7)评判成绩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竞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参赛人数或10%、20%、30%40%,但所有获奖人员成绩均需达到赛项要求的最低合格标准,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得指导教师奖。

对本次比赛获奖的团队及指导老师,参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参加校外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标准进行表彰。同时,对于获奖团队的指导老师参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印发<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算工作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凯

 话:5508

 址:商管楼123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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