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创新创业学院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办高〔2017〕284 号文件精神,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从学校实际出发,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住我校建设地方应用型本科人才高校的有利契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力弘扬

“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 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设目标

     依托我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项目,以我校省级经管实验示范中心、双创中心为依托,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实训中心”“艺术实训中心”“信息工程实训中心”“语言文化实训中心”“建工实训中心”等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的实验条件,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训练,开展“创新、创业、创优”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 形成人才培养新优势,培养适应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五年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达到 50 项左右,

培育优秀创业项目 10-30 个,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较大提升。

三、组织机构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校、系两级管理机构。即学校成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统筹规划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

    各系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评审、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收集整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图片文字资料,总结工作经验。

四、组织实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层次。

(一)项目立项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积极宣传、发动、申报和建设“大创计划” 项目,向学校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的候选项目。学校组织专家检查、验收和评价,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二)项目申请

     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 学生选择。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项目经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每年划拨专项资金支持,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在经费额度内自主使用,立项经费不得挪为它用。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时下拨 7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下拨另外 3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

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按照不低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配比提供资金支持。校级项目人文经管类按照不低于平均 1000 元、自然科技类按照不低于平均 1500 元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指导教师利用科研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有导师经费配套的项目在评审时优先考虑。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

五、项目管理

详见文件《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上一条:关于召开“创新创业文化月”开幕式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授牌仪式的通知 下一条: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关闭